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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約定違約金要注意什麼事項

房屋買賣 閱讀(1.47W)

買房約定違約金要注意什麼事項

違約金是指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或者法律直接規定,一方當事人違約的,應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錢。實踐中,為了防範對方違約,保護自己的利益,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時,通常雙方當事人會約定違約金條款。那麼買房約定違約金要注意什麼事項呢?本站小編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買房約定違約金要注意什麼事項

1、房屋買賣合同中約定了違約金,一方遲延履行合同義務時,守約方就可主張全額的違約金。

2、在二手房買賣合同中,通常會約定一種“滯納金”,主要是針對遲延履行合同義務時,違約方需支付的;另外一種是違約金,通常是指一方違約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違約方需支付給守約方的。但是有時由於合同文字不嚴謹,或者對法律一知半解,很多人混淆了這兩種違約金的適用,在一方稍有違約情形時,守約方就希望能要求20%或者更高額的違約金,但其實是不能得到法律支援的。只有在一方嚴重違約,導致合同解除時,才承擔此部分違約金。如果合同繼續履行,一般參照“滯納金”追究違約責任。

3、在中介提供的很多關於房屋買賣合同的格式條款中,中介通常將違約金約定為總房價的20%。很多人以為違約金最多隻能約定為20%。其實純屬誤讀。我國的《民法典》中規定了定金不能超過合同總金額的20%,也許對違約金的誤讀從此而來。但定金和違約金並不是一回事。違約金多高,完全可以由房屋買賣的雙方根據自己的意願協商確定。

二、約定購房違約金應注意什麼

既然合同中約定了違約金的數額,就應該按照約定執行。違約金可以由買賣雙方依據自己的意願協商確定,但如果發生糾紛,並不一定能完全按照約定的數額執行。因為我們國家民法典的違約責任是一種補償,只是彌補損失,而不是懲罰性的違約金。因此如果合同中約定的違約金過高或過低,都可參照實際損失進行調整。

具體來說,如果合同中約定的違約金高於實際損失的 30%,則認為違約金約定過高,需要適當調低;如果合同中約定的違約金低於實際損失,則守約方除可主張違約金外,對於違約金不足以彌補損失的部分,還可要求違約方賠償,即參照實際損失調高違約金。比如房屋買賣合同中約定上家如遲延遷出戶口,每逾期一天,需按日支付合同總金額千分之五的滯納金,當雙方發生爭議時,下家無法證明自己的實際損失真有那麼多,法院最終將違約金調整為每日100元。

通過上文我們知道,房屋買賣雙方要結合相關法律規定,依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合理的約定違約金,才能充分保障己方的利益。至於買房約定違約金要注意什麼事項,這方面的內容,本站小編也在上文中做出了介紹,希望對你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