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房產糾紛>房屋買賣>

個人住房裝修合同違約糾紛的證據種類有哪些

房屋買賣 閱讀(1.65W)

一、個人住房裝修合同違約糾紛的證據種類有哪些?

個人住房裝修合同違約糾紛的證據種類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三條 證據種類

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資料;

(六)證人證言;

(七)鑑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二、個人住房裝修合同違約糾紛的舉證問題是怎麼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四條 證明責任和職權探知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第六十五條 舉證期限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應當及時提供證據。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主張和案件審理情況,確定當事人應當提供的證據及其期限。當事人在該期限內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延長期限,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申請適當延長。當事人逾期提供證據的,人民法院應當責令其說明理由;拒不說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據不同情形可以不予採納該證據,或者採納該證據但予以訓誡、罰款。

三、個人住房裝修合同違約糾紛的起訴條件是什麼?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條件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在住房裝修合同違約糾紛案件中,房屋裝修合同是非常重要的證據,違約糾紛案件中,人民法院主要是依據雙方簽訂的合同來審理的,在住房裝修活動中可以根據違約情況約定違約責任,若雙方的約定不夠清楚,人民法院將依法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