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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房的注意事項

房屋買賣 閱讀(2.95W)

1、注意交房條件
購房者在收房時應該對房屋進行仔細的檢查,不要過分相信開發商,根據《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規定,房地產開發專案竣工,經驗收合格後方可交付使用;不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由於交房時不具備合同約定和法律規定的交付條件,其所謂的交房不能產生法律上的交付,購房者有權拒絕交房。
2、先驗房再辦手續
購房者應該確認房屋驗收完全沒有問題之後再辦理交房手續,因為有些開發商會要求業主先辦理手續,繳納相關費用之後,才允許業主驗房。對於這一不合理的程式,業主應堅持先驗房,最後再辦理手續,並且應該將驗房時發現的相關問題書面呈遞給開發商並讓其簽收,以避免以後的糾紛。

交房的注意事項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的司法解釋》 第十七條

商品房買賣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可以參照以下標準確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佈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