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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二手房前房東有抵押敢買嗎?

二手房糾紛 閱讀(1.68W)

買二手房前房東有抵押敢買嗎?

一、買二手房前房東有抵押敢買嗎

買二手房前房東有抵押可以買,但存在一定風險。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四十一條當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財產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物登記,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我國《擔保法》做出了明確的規定,為設有抵押的二手房在市場上繼續流通提供瞭解決方案。

1、通過按揭貸款購買的房屋

如果是通過按揭貸款購買的房屋,買賣設有抵押的二手房需徵得抵押權人的書面同意,如果抵押權人不同意,只能在解除抵押關係後方可進行交易過戶。

2、被法院查封的房屋

如果是被法院等機關查封的情況,一般需要產權人向法院提供另外的財產將被查封房屋換出來,即使是已經抵押的房屋,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式,仍然可以買賣。出賣人也可以在簽訂合同後告知抵押權人,並以所得價款清償債務而解除抵押,這些並不影響買賣合同的效力。

總的來說,已經設定抵押的房地產,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房地產可以轉讓或者出租。這就是說,已經設定抵押的房產是可以轉讓的,但轉讓的前提條件是要得到抵押權人的同意。反過來講,如果一處設定了抵押的房產,如果未經抵押權人同意而轉讓,在法律上應歸無效。

二、購買到抵押房該怎麼辦

俗話說,“不怕一萬,只怕萬一”,若是你真的一不小心沒注意,買到了抵押房該怎麼辦?

1、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權人或者未告知受讓人的,轉讓行為無效。

2、出賣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抵押的事實,導致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並可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

所以說,如果你買到抵押房是因為賣方沒有告知房子被抵押的事實,那麼房屋轉讓的行為就是無效的,你還可以根據合同追究對方責任,所以可以不用擔心了。

三、最新資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條設立抵押權,當事人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