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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產權調查流程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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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產權調查流程是怎樣的
第一步要做的是要求賣方提供合法的證件,包括產權證書、身份證件、資格證件以及其他證件。
第二步是向有關房產管理部門查驗所購房產產權的來源,查驗的具體方式是:
查驗產權記錄。包括:
(1)原房主是誰,假如為共有財產,則應注意各共有人的產權比重及擁有權形式;
(2)檔案文號,即該宗交易的檔案編號,假如查詢者希望獲得整份檔案,可依此編號向有關方面查閱該份檔案副本;
(3)登記日期,此日期為該宗交易的簽訂日期;
(4)成效價格,即該項交易的成效價;
(5)其他內容,如房屋平面圖等。
第三步是查驗房屋有無債務負擔
房屋產權記錄只登記了房主擁有產權的真實性以及原始成交情況,至於該房屋在經營過程中發生的債務和責任,則必須查驗有關的證明檔案。包括:抵押貸款的合同、租約等,還要詳細瞭解貸款額和償還額度、利息和租金的來源。
另外,購房者還需瞭解的內容有:所購房有無抵押,房屋是否被法院查封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