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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買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項

二手房糾紛 閱讀(1.24W)

購買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項

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項:  

1、核實產權是否清晰:

賣方必須是房屋的所有人,通過查驗產權證和產權人身份證核實,確認無誤即可。只樣做到這一點,你才能防止無效買賣合同的出現或者合同詐騙案情況的發生。否則,糾紛在所難免。

2、核實房屋狀況:

一定要謹慎對待看房行為,至少應核實以下幾個方面:

①房屋建築狀況。如房屋坐落、戶型、結構、朝向、通風、採光、質量、面積、層高、裝修、傢俱等。

②房屋小區狀況。如周邊交通、生活配套、小區綠化、噪聲、電梯、保安、業委會、物業管理等。

③房屋權利情況。如土地使用權型別、使用期限、土地及房屋用途、房屋所有權性質、房屋共有人情況、房屋是否存在抵押、出租、查封、凍結轉讓、列入拆遷範圍等等。這些情況的核實,有利於你控制好交易的實際成本和風險,比如房屋的裝修,有利於評估二次裝修的費用;土地使用權為劃撥的,涉及補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房屋租賃期未滿的,涉及承租方有權租住至期滿以及優先購買權;房屋仍在抵押期內的,則涉及登記過戶前先行解除抵押的問題;被查封或凍結轉讓的房屋,則在解除凍結之前不得買賣活動等等,你要先做到充分了解房屋狀況之後再履行合同才會讓你放心省心。

3、明確交易程式:二手房交易可分為看房、簽約、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房款、過戶、交房幾大步驟。如果房屋涉及抵押或買方需要按揭付款的,還需要辦理相關的解除抵押或按揭貸款等手續。

(1)看房、簽約: 看房滿意後,買方決定購房,應與賣方確定合同的內容,如房屋狀況、付款方式、交房條件、解押手續、買賣合同備案過戶、違約責任、稅費承擔等等。房屋中介公司為體現其居間身份,往往作為合同第三方。由於房管局大多提供二手房買賣合同範本並要求交易雙方使用,因此實踐中買賣雙方常常還需要按照範本重籤買賣合同,可以說這兩份買賣合同都是有效的,買賣雙方可以約定兩個版本合同發生衝突的解決原則,否則通常以後籤的協議為準。所以注意讓兩個版本的合同內容保持一致,是你和賣方雙方都務必注意的問題。

(2)按合同約定付房款:支付房款是買方的主要義務,一般有一次性付款或者按款付款兩種方式。前者常需要雙方足夠互信、買方有足夠資金、賣方已取得房產證、房屋可立即交付使用、房屋轉讓不存在(或可立即解除)抵押等權利限制等條件,按交易進度支付房款(籤合同付定金/過戶後付大部分房款/交房後付餘款)。後者則籤合同付定金/籤按揭合同付首期款/餘下的房款由銀行打到賣方帳戶上)。

(3)交房:交房有利於防止賣方一房兩賣的機會,買方也可以儘快使用房屋,但需要明確以下事項:

①交房的時間和條件。交房一般與尾款支付同時或稍後進行,如無約定交鑰匙視同交房。雙方應明確交付房屋狀況,如賣方負責清空房間,不得留有大件廢棄傢俱等。

②物業費、水電費等承擔方式。通常買方自收房後開始繳納,賣方應提供此前最後繳費證明。

③房屋出租的,應約定交房後由誰收取剩餘租金或買方如何重籤租賃合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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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過戶:過戶即將房屋的權屬人由賣方變更為買方。雙方對此須明確:

①到房管局辦理買賣合同登記和過戶的時限,一般為賣方取得產權證或解除抵押後的某一時間。

②過戶所涉稅收和費用的承擔。

③買方的人數。買方應確定過戶後產權證上登記的權屬人,避免簽約後家庭成員變化再考慮變更或增減房屋權屬人情形出現。

④戶口遷出。在賣方(原戶主)未遷出前,現行政策不同意買方(新戶主)戶籍遷入,因此賣方戶口遷出交易房屋的時限應予以約定。

4、明確違約責任:和賣方要明確嚴格的違約責任,是雙方誠信履行二手房買賣合同的保障。實踐中,小額的定金處罰或簡單的“違約方應承擔守約方損失”,缺少實際效果。當房價波動、資金不足、稅費改革等情況出現時,一方拖延或拒絕履行合同的情形時有發生。如有的買方簽約後認為房價偏高或不想支付過戶稅費,就拖延辦理過戶手續,致使賣方交房後無法及時收到餘款;有的賣方發現房價飆升,則稱未徵得其他共有人同意的買賣合同無效,要求買方退房。因此,雙方在簽約時就應當明確違約責任,具體應注意以下幾點:

①合同義務的履行時限必須是簡單易定的日期,儘量避免抽象的“之前”“之後”表述。

②每項主要義務均應有違約責任一一對應。

③違約責任承擔方式應首選違約金,數額應考慮違約造成的損失,但以不超過總房款的20%為宜,因為違約金被認為過高時法院會依法調低,反而又處於不確定狀態。

④應約定如解除合同,買方支付佔用房屋期間使用費用的計算方法以及賣方承擔買方裝修損失的計算依據。另外,守約方主張權利的成本如訴訟費、律師費也可約定由違約方承擔。

總之,在二手房交易中堅持以上原則,嚴格確認產權情況、交易程式和違約責任,將大大降低買賣雙方的交易風險,特別是買方的風險。

物業交割注意事項

在收房做物業交割的時候一定要注意以下問題:

(1)結清水錶賬單。交房之前,買家要詢問賣家是否已付清水費,同時別忘了保留交房日上個月份已繳納的水費賬單收據。

(2)告知電錶狀況。在房屋交接驗收時,買家必須親自查驗電錶有否移動、改裝、線路走向是否正常等,同時保留交房日上個月份已繳納的電費賬單收據。

(3)協助煤氣過戶。按照燃氣公司的規定,買賣雙方必須憑《房屋買賣合同》且已寫明本房價已包含燃氣設施費以及雙方的身份證、賣家在交房日前一個月已繳納的煤氣費賬單,一起到燃氣部門辦理過戶手續。對於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清的,燃氣部門可能將拒絕辦理。

(4)簽訂新的物業供暖協議。有供暖的城市要注意與物業簽訂新的物業供暖協議,以免影響來年供暖。

(5)結清電話費。有的家庭已經安裝了多條電話線路,買家要問清楚,並且在合同補充條款中約定是一根還是兩根線路,是普通電話線還是ISDN電話線,轉讓價是否包含電話線。購房者可以讓原房主將電話移走,然後另外申請安裝電話。如確因電話線路或號源緊張而非要賣家的不可,那麼在交房前就要和賣家一起到電信部門辦截止到交房日的結算賬單,一併結清後,再辦理過戶手續。

(6)協助有線電視過戶。有線電視實行一戶一卡制,由於有些二手房是空置房,平時無人居住,賣家也沒有去付有線電視的月租費,造成拖欠。時間一長,有線站會作封端處理。因此,在房屋交接時買家可要求賣家提交交房日上月的有線電視費收據憑證,以及有線電視憑證。買家憑上述兩樣資料和新的房地產權證,即可辦理過戶手續。

(7)結算維修基金。按照相關規定,住宅轉讓時,維修基金賬戶中剩餘部分的款額是不予退還的,其中賣家繳納的剩餘部分,由物業管理企業提供證明,憑《住宅維修基金結算交割單》可向買家收取,同時維修基金的所有人更名為買家。

(8)附屬設施。一般來講,買方在交房時都會對房屋附屬設施、裝置、裝修及附贈家電、傢俱等事項進行驗收,其中比較容易被忽視的是下水道堵塞和牆面滲水等問題。

(9)遷移戶口。買賣二手房,除房屋交接和權利轉移以外,賣家的戶口沒有及時遷出,是發生糾紛最多的因素之一,也是最易危及到買家利益的一種糾紛。因此,買家在房屋交接日前一天可到相關部門查閱賣家的戶口是否已經遷出。如果賣家戶口要在交房後才可遷出,則買家一定要與賣家就此問題約定清楚。

購買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項 第3張

注意事項

(1.)房屋手續是否齊全

房產證是證明房主對房屋享有所有權的惟一憑證,沒有房產證的房屋交易時對買受人來說有得不到房屋的極大風險。房主可能有房產證而將其抵押或轉賣,即使現在沒有將來辦理取得後,房主還可以抵押和轉賣。所以最好選擇有房產證的房屋進行交易。

(2.)房屋產權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個共有人,如有繼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還有夫妻共有的,對此買受人應當和全部共有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財產,買受人與其簽訂的買賣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況下一般是無效的。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轉讓時,存在物上負擔,即還被別人租賃。如果買受人只看房產證,只注重過戶手續,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賃時,買受人極有可能得到一個不能及時入住的或使用的房產。因為我國包括大部分國家均認可“買賣不破租賃”,也就是說房屋買賣合同不能對抗在先成立的租賃合同。這一點在實際中被很多買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視,也被許多出賣人利用從而引起較多糾紛。

(4).土地情況是否清晰

二手房中買受人應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質,看是劃撥還是出讓,劃撥的土地一般是無償使用,政府可無償收回,出讓是房主已繳納了土地出讓金,買受人對房屋享有較完整的權利;還應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個房屋的土地使用權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來年,對於買受人來說是否還應該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權為70年商品房的價格來衡量時,就有點不划算。

(5.)市政規劃是否影響

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瞭解該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臨拆遷,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層住宅,可能影響採光、價格等市政規劃情況,才急於出售,作為買受人在購買時應全面瞭解詳細情況。

(6).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房改房、安居工程、經濟適用房本身是一種福利性質的政策性住房,在轉讓時有一定限制,而且這些房屋在土地性質、房屋所有權範圍上有一定的國家規定,買受人購買時要避免買賣合同與國家法律衝突。

(7.)單位房屋是否侵權

一般單位的房屋有成本價的職工住房,還有標準價的職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質均為劃撥,轉讓時應繳納土地使用費。再者,對於標準價的住房一般單位享有部分產權,職工在轉讓時,單位享有優先購買權。買受人如果沒有注意這些可能會和房主一起侵犯單位的合法權益。

(8)物管費用是否拖欠

有些房主在轉讓房屋時,其物業管理費,電費以及三氣(天然氣、暖氣、煤氣)費用長期拖欠,且已欠下數目不小的費用,買受人不知情購買了此房屋,所有費用買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擔。

(9).中介公司是否違規

有些中介公司違規提供中介服務,如在二手房貸款時,為買受人提供零首付的服務,即買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購房款均可從銀行騙貸出來。買受人以為自己佔了便宜,豈不知如果被銀行發現,所有的責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擔。

(10.)合同約定是否明確

二手房的買賣合同雖然不需像商品房買賣合同那麼全面,但對於一些細節問題還應約定清楚,如:合同主體、權利保證、房屋價款、交易方式、違約責任、糾紛解決、簽訂日期等等問題均應全面考慮

二手房交易風險如何避免

購房人在與二手房房主簽訂購房合同時,應提前考慮房價上漲等因素可能帶來的隱患,約定好違約賠償責任,並在能夠辦理過戶手續時,儘快辦理,避免對方反悔。

買房人在買房前要充分了解房屋買賣需要的各種手續,最好選擇專業人士提供法律意見,再慎重簽訂合同。

買房人應在簽訂買房合同時,讓對方提供確保有權處分所售房屋的證明或夫妻等其他共有人同意處分的證明。

二手房買賣雙方在交易時應當選擇正規中介機構,並對雙方商定的內容以書面形式約定好。

為了瞭解所購房屋的真實情況,購房者應在購房前向物業、鄰居、開發商瞭解情況,最好到現場看房,並對出現質量問題如何承擔責任等內容做出書面約定。

法律明確規定農村宅基地所建房屋不能上市交易,建議城鎮居民不要購買這類房屋,此種房屋交易不受法律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