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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積金提取額度新規定

房產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1.28W)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不得超過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費用
2、償還購房貸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積金餘額的,不超過申請之日前12個月繳存額的80%
3、被納入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範圍並支付房租提取,最大提取金額不得超過1萬元,
4、繳存人及配偶或子女等家庭成員患重大疾病提取金額最高不超過個人應負擔的醫療費用。
5、職工或配偶、子女遭遇重大自然災害,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提取金額最高不超過處理災難事故所需費用。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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