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房產交易>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提取額度有限制嗎

住房公積金 閱讀(1.24W)
住房公積金提取額度有限制嗎

現在我國房地產市場依然比較火爆,房屋買賣數量依然很大,很多樓盤前都能看到買房人的身影,而他們買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資、也可能是居住等,在買賣房屋過錯中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房屋買賣交易中,發生糾紛的概率著實不小,最常見的就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發生糾紛的原因可能是多種多樣的,原因不同解決方法自然也就不盡相同。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問下住房公積金提取年限有限制嗎?

關於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時效規定,可以分三種情況:
  1、可隨時提取的情況
  離休、退休的,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職工戶口遷出本市及非本市戶口職工調離本市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出國或者出境定居的,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由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提取)不受時間限制,可以隨時提取。
  2、兩年後提取的情況
  職工在職期間被判處刑罰、辭退、自動辭職,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未重新就業的,兩年後提取。
  3、一年內提取的情況
  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還清個人住房貸款本息的,或房租佔家庭工資收入15%以上,應在行為發生後,一年內辦理,逾期不予受理。
  具體到買房的問題上,這個一年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算的?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時間根據房子本身的不同有不同的規定。
  (1)購買商品房、經濟適用房、公有住房、合作建房、危改回遷房、集資建房的:截止售房單位最後開具的付款憑證(稅務發票、稅務收據或者行政事業單位收費統一票據)所載明的時間。
  (2)購買私產住房的:截止到《房屋契稅證》所載明的時間。
  (3)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在截止到《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所載明的時間。
  (4)大修自住住房的:截止到房屋鑑定證明所載明的時間。
  (5)提前還清住房貸款的:截止到銀行出具的最後一次貸款清償憑證所載明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