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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出資購房證明範文的基本內容有哪些

房產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6.43K)

一、父母出資購房證明範文的基本內容有哪些?

父母出資購房證明範文的基本內容有哪些

1、 出資方的姓名、年齡、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貫、工作單位、職業、住址、身份證號等內容。

2、 各出資方的出資金額。

3、 出資方式,是現金支付還回是支票還是銀行轉賬。在此提醒一下,儘量避免用現金支付,即便用支票或銀行轉賬的方式付款,也儘量將房款直接匯至開發商賬戶,不要匯至對方賬戶。

4、 出資時間,這個也是非常重要的,因為在離答婚房產分割時,出資購買房屋的時間也會影響到房產的分割。

二、父母給子女購房款屬於共同財產嗎?

父母為子女結婚後購房出資,應該認定為父母對夫妻雙方的贈與,除非父母明確贈與自己子女一方,這需要在贈與時作出證據證明,最好是辦理公證。如果父母願意出錢為子女購買非婚房屋,比如說投資性的房屋,且屬於子女一方所有,那麼,這就應當認為是子女一方的財產。

對於婚後購買的按揭房的歸屬問題。根據《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對按揭購買的房產歸屬問題沒有明確的規定,但是可以看做一種對銀行的債務關係,即婚前由一方繳納首付款和償還貸款的部分為一方所有,婚後雙方共同償還貸款的部分為夫妻共同所有。

三、哪些房產是夫妻共有的?

1、一方婚前以個人婚前財產買房,支付了全部房款,原登記在一方名下,後變更登記在雙方名下的(即加名),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其實質為一方對另一方的贈與;

2、婚前雙方共同出資購房,付清全部房款,房屋登記在雙方名下,根據登記情況認定系按份共有或共同共有;

3、婚前雙方共同出資購房,婚後共同還貸,房屋登記在一方名下,婚後共同還貸部分及其所對應的房屋增值部分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其餘則按出資情況按份共有;

4、婚前雙方共同出資購房,婚後共同還貸,房屋登記在雙方名下,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5、婚後夫妻雙方用共同財產買房,房屋登記在雙方名下,此為典型的夫妻共同財產;

6、婚後夫妻雙方用共同財產買房,房屋登記在一方名下,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7、婚後夫妻一方以個人婚前財產買房,支付了全部房款,但登記在雙方名下的,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其實質為一方對另一方的贈與。

8、結婚前,一方父母為子女出全款買房,結婚後取得房產證並登記在該方子女名下的,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9、結婚前,一方父母為子女部分出資(首付款)買房,婚後雙方共同還貸,房屋登記在雙方名下的,房屋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父母出資部分則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出資購房證明的寫法和條款其實也不是法律強制規定的,如果父母決定出資給子女買房子,那麼父母當然也有權利要求在房產證上新增上父母的名字,但是,房產證上加上父母的名字,就等於這套房子歸父母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