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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證範文中的基本內容有哪些

強制措施 閱讀(1.5W)

逮捕證範文中的基本內容有哪些

一、逮捕證範文中的基本內容有哪些?

逮捕證(存根)

(××)×字第×號

被捕人:××× 男或女

××歲,

民族:

籍貫:

工作單位

職務:

住址:

逮捕原因:

批准機關:

執行單位:

執行人:

逮捕時間:

逮捕地點:

羈押處所:

填發時間:

××××年×月×日×時

填發人:

二、逮捕的條件

1、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根據有關規定,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是指同時具備下列情形:

(1)有證據證明發生了犯罪事實。犯罪事實既可以是單一犯罪行為的事實,也可以是數個犯罪行為中任何一個犯罪行為的事實。對實施多個犯罪行為或者共同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即可:有證據證明犯有數罪中的一罪的;有證據證明有多次犯罪中的一次犯罪的;共同犯罪中已有證據證明有犯罪行為的。

(2)有證據證明犯罪事實是犯罪嫌疑人實施的。

(3)證明犯罪嫌疑人實施犯罪行為的證據已有查證屬實的。逮捕不同於定罪,逮捕的標準低於定罪的標準,不要求證明犯罪嫌疑人實施犯罪行為的所有證據都已查證屬實,只要求有證據已被查證屬實即可。

2、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這是關於犯罪嚴重程度的規定。基於已有證據證明的犯罪事實,根據我國刑法的有關規定,初步判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罰,而不是可能被判處管制、拘役、獨立適用附加刑等輕刑或者可能被免除刑罰的,才符合逮捕條件。

3、採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發生社會危險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可能絕大多數的人都是出於好奇才想要了解一下逮捕證的基本格式,有這種想法無可厚非,但是千萬不要了解了逮捕證的格式以後,妄圖自己去偽造一份逮捕證做一些違法亂紀的事情。在公安機關製作逮捕證之前,要確認人民檢察院已經批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