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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諮詢武漢房產糾紛律師以及怎麼做?

房產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6.13K)

如何諮詢武漢房產糾紛律師以及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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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武漢房產糾紛律師的基本描述

武漢哪個房產分割糾紛律師比較知名房屋買賣違約/房屋搬遷律師《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無法取得房屋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並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後,出賣人未告知買受人又將該房屋抵押給第三人;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後,出賣人又將該房屋出賣給第三人。進行房地產轉讓時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房地產轉讓應當具備的條件如下:按照法律、法規和規章及解釋的規定,符合下列條件的,經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和房地產管理部門批准,其劃撥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屬物可以轉讓、出租、抵押。土地使用者為企業、公司、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的可以進行房地產轉讓;領有國有土地使用證的可以進行房地產轉讓;具有地上建築物、其他附屬物合法產權證明的可以進行房地產轉讓;依照規定簽訂土地轉讓合同,向當地市、縣人民政府補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或者以轉讓、出租、抵押所獲得收益抵交土地出讓金的可以進行房地產轉讓。

二、武漢房產糾紛律師應怎樣處理

以合同相互間的主從關係為標準,合同分為主合同與從合同。主合同是不以他種合同的存在為前提即不受其制約而能獨立存在的合同;相反,必須以他種合同的存在為前提,自身不能獨立存在的合同是從合同。從合同依賴主合同的存在而存在,是主合同的附屬合同。由於在法學理論中,把定金合同等擔保合同作為從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5條也規定:“擔保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合同,主合同無效,擔保合同無效;”而訂立房認購書的目的又是為了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加上商品房認購書中常有定金條款,所以不少人以為房屋預訂是商品房買賣合同的附屬,是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從合同。其實這種觀點是錯誤的,商品房認購書是獨立存在的合同,並不是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從合同,理由有兩點:商品房認購書具有獨立性,並不以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存在為前提。

三、武漢房產糾紛律師其他內容

在房屋接管驗收中發現質量問題,可根據其對房屋不同的影響程度分別處理:影響房屋結構安全和裝置使用安全的質量問題,必須約定期限由建設單位負責進行加固補強維修,直至合格。影響相鄰房屋的安全問題,由建設單位負責處理。對於不影響房屋和裝置使用安全的質量問題,可約定期限由建設單位負責維修,也可採取費用補償的辦法,由接管單位處理。根據我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規定,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後,出賣人又將該房屋出賣給第三人,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無法取得房屋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並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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