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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籤沒簽如何來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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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合同籤沒簽如何來證明

當事人對合同是否成立存在爭議,如果能夠確定當事人名稱或者姓名、標的和數量的,一般應當認定合同成立。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應當簽字或者蓋章。當事人在合同書上摁手印的,也是應當認定其具有與簽字或者蓋章同等的法律效力

在二手房買賣過程中,應採用書面形式,單純口頭約定如無證據支援,容易導致合同無法履行且責任無法分清;同時,當事人應當在合同尾部簽名。

我國《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十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條 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