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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婚前買的房子屬於誰?

房產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3.14W)
男方婚前買的房子屬於誰?

一、男方婚前買的房子屬於誰?

男方婚前買的房子屬於男方。主要就是因為這是屬於我們國家法律當中所規定的婚前個人財產。婚前一方購買的房屋,屬一方的婚前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夫妻個人財產】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二、哪些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1、婚姻期間夫妻雙方共同購買的公房、商品房、經濟適用房、私有房屋;

2、夫妻一方在婚前承租、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屋;

3、婚前以男女雙方的積蓄共同購買的公房、商品房、經濟適用房等房屋;

4、由一方在婚前購買或自建,婚後又以共同財產組織重建的的房屋;僅有部分改建、擴建的,改擴建部分屬夫妻共同所有;

5,結婚前,父母出資購置的房屋,明確表示贈與夫妻雙方的;

6、結婚後,父母出資為雙方購置的房屋,未明確表示贈與夫或妻一方的;

7、一方或雙方在婚姻關係期間繼承的房屋歸夫妻共同所有,但遺囑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除外;

8、工作單位基於職工的勞動人事關係、職工工齡等福利分房形式分配的,並由夫妻雙方出資購買的職工福利房等。

三、夫妻共同財產怎麼界定?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在我們現實生活當中,目前如果要解除夫妻之間的關係,必然是需要嚴格的按照法律所規定程式來進行處理的,男方如果是婚前所購買的房屋,在結婚之後沒有添上對方的姓名,那麼就是屬於個人的財產,離婚的時候關於這部分的財產的話,是不能夠要求對此進行相關分割來進行處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