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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過戶給直系親屬過戶費

房產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5.42K)

過戶費用包括:
(1)公證費;按房價2%繳納:
(2)評估費:按房價0.5%繳納;
(3)契稅;按房價3%繳納;
(4)土地增值稅;按房價1%繳納;
(5)所得稅;按房價1%繳納;
(6)房屋產權登記費:80.00元。
雖然是將房產過戶給直系親屬,但是不是可以免徵契稅的情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承受的單位和個人為契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契稅。
第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徵契稅:
(一)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軍事單位承受土地、房屋權屬用於辦公、教學、醫療、科研、軍事設施;
(二)非營利性的學校、醫療機構、社會福利機構承受土地、房屋權屬用於辦公、教學、醫療、科研、養老、救助;
(三)承受荒山、荒地、荒灘土地使用權用於農、林、牧、漁業生產;
(四)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之間變更土地、房屋權屬;
(五)法定繼承人通過繼承承受土地、房屋權屬
(六)依照法律規定應當予以免稅的外國駐華使館、領事館和國際組織駐華代表機構承受土地、房屋權屬。
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國務院對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業改制重組、災後重建等情形可以規定免徵或者減徵契稅,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房子過戶給直系親屬過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