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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條件下可以退定金?

房產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1.93W)

購房定金其實是可以退的,不過退購房定金只適合以下幾種情況:

什麼條件下可以退定金?

1、開發商原因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條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地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反還定金。

2、不可歸責於開發商或購房者的原因

如果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順利簽訂,但是這不是開發商或者購房者的原因導致的,換句話說,如果開發商和購房者對合同不能簽訂不存在過錯,那麼開發商也是必須要把購房定金全額返還給購房者的。

“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的事由”主要體現為法律上的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合同當事人在簽訂合同時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比如,由於發生了自然災害,導致商品房不符合當事人交納定金時的條件,如果購房者拒絕簽訂商品房合同,那麼開發商就不需要雙倍返還定金,而是全額返還購房定金。

買房交定金注意事項

(1)定金條款並不具有強制性,它僅是指導性的,消費者可以依法自主決定是否訂立定金條款;

(2)應當在定金條款中註明不履行合同的具體情況;

(3)雖然已訂立了定金條款,但只有消費者在交付了定金後,合同才生效;

(4)要分清定金和預付款的區別,預付款就是預先支付,但預付款,不能適用定金的罰則。

(5)謹防有的開發商利用購房者缺乏相應的購房知識和經驗,在某些條款內容上設下陷阱,故意讓消費者違約。

(6)定金和訂金在法律上性質是不同的。

依據民法典的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訂金則屬於預先支付的一部分價款,不具備擔保的性質,如果收取訂金的一方不能履行約定,則交付訂金的一方只可要求返還訂金而不能要求雙倍返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