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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被欺騙定金能退嗎?

房產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3.03W)
買房被欺騙定金能退嗎?

一、買房被欺騙定金能退嗎?

1、房屋認購協議存在欺騙行為定金可以退。如果賣家存在欺騙行為,房屋認購協議是不生效的。可以與賣家協商退還定金,協商不成的可以走法律程式。房屋認購協議是商品房買賣雙方在簽署預售合同或買賣合同前所簽訂的文書,是對雙方交易房屋有關事宜的初步確認。

2、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條

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以虛假的意思表示隱藏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條

基於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行為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條

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二、房屋認購協議書有怎樣的法律效力

1、認購書是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的預約合同認購書與商品房買賣合同之間是預約與本約的關係。認購書是平等主體之間為設立買賣商品房民事權利義務關係而簽訂的協議,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認購書應為獨立的合同。認購書是買賣雙方就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相關事宜進行的約定,不是對商品房買賣結果進行直接確認,所以也不應屬於商品房買賣合同。

2、認購書不等於商品房買賣合同認購書與商品房買賣合同之間存在許多不可預測的環節與風險,如果將認購書直接認定為商品房買賣合同,那麼開發商在掌握優勢資訊的情況下,可能附加種種不合理條件,強行要求買方履行此“買賣合同”或承擔違約責任,則會嚴重損害買方的利益。

3、認購書的效力必須區別於本約即商品房銷售合同的效力。

三、詐騙罪中的欺騙行為是什麼

1、是表現為行為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向受騙者顯示某種虛假的事項或者隱瞞真相,騙取財物的行為。

2、虛構的事實是指捏造客觀上並不存在或者根本不可能發生的事實。

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買房被欺騙定金能退嗎,這個問題在上述文章中已經給出明確解答,在當代的社會,目前如果購買房屋存在欺詐等相關的情況,定金是需要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的退款的。本篇文章內容希望能為您提供幫助,如果還存在疑問的話,可以點選下方“立即諮詢”按鈕與專業律師進行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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