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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權補償一般有多少

房產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3.07W)

居住權可以補償,具體多少要根據實際情況而定。
一方依據拆遷政策與他人共同取得安置房屋的居住權,即使共同居住的他人已取得該房屋的所有權,也不能排除其對房屋享有佔有、使用的權利,即享有居住權。在一方居住權人另行購買或租賃房屋並自動遷出安置房屋後,其居住權歸於消滅,但其享有向房屋所有權人主張經濟補償的權利。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
徵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徵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徵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並安排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徵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佈區片綜合地價確定

居住權補償一般有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