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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民住樓房產權多少年

房產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1.16W)

一般民住樓房產權多少年

一、一般民住樓房產權多少年?

房屋建築產權的歸屬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築,商用建築,工業用建築。按建築用型別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築權屬年限為70年,商用房屋建築權屬年限為40年。

《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許可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自動續期,這使得住宅業主感到安心。自動續期解決了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在期限上的衝突問題,消除了二手房購買者對土地使用權年限的後顧之憂,將促進二手房的流轉,有利於提高房屋和土地的利用效率。雖然《物權法》沒有提及續期後的費用及相關問題,對商業和綜合建設用地如何處理,能否自動續期也沒有具體規定,不過,隨著後續法律法規的完善,配套法律、法規將對《物權法》相關部分進行補充。

二、產權過期了怎麼辦?

房屋產權有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部分組成,房屋所有權的期限為永遠,而土地使用權根據有關法規為40、50年或70年不等,到期後可重新繳納土地出讓金獲得土地使用權。 按照新頒佈的《物權法》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2十一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土地的,應當於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當予以批准。經批准予以續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合同,並交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或者雖申請續期但依照前款規定未獲批准的,土地使用權由國家無償收回。”

物權法中規定,房屋產權年限到期後可自動續期。如果似乎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許可權到期,就必須一招法律規定辦理。房屋產權年限到期後可自動續期讓住宅業主感到了安心,而自動續期的政策也很好的解決了房屋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在時間限制上的衝突,提高了房屋和土地的利用效率。

房產的產權年限之房屋產權調換: 房屋產權調換是指拆遷人把自己建造或者購買的房屋和被拆遷人的房屋產權進項調換,這期間將按被拆遷房屋的評估和調換房屋的市場價格進行差價結算行為。房屋產權調換額也是房屋拆遷安置補償的方式之一,它的特點在於用實物形態來體現對被拆遷人的補償。

相信大家在生活當中也沒有見到過,居住的樓房因為產權年限到期就直接被國家給無償收回了的。房子是當時民眾自己花錢購買了的,就等同於房子的產權年限永遠都歸自身所有,儘管規定了70年,但是這一規定幾乎是一紙空文,如果當地政府因為樓房的產權年限到期了,在拆遷的時候故意少分配拆遷款就是違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