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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專項維修資金適用範圍是哪裡?

房產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2.81W)

一、住宅專項維修資金適用範圍是哪裡?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適用範圍是哪裡?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是專項用於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保修期滿後大修、中修及更新、改造的資金,不得挪作他用。住宅共用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礎、承重牆體、柱、樑、樓板、屋頂以及戶外的牆面、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等;共用設施裝置一般包括電梯、消防設施、道路、下水管、非經營性車場車庫、公益性文體設施裝置及其使用的房屋、監控系統等。

二、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繳納標準是多少?

商品住宅的業主、非住宅的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住宅建築安裝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5%至8%。

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本地區情況,合理確定、公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並適時調整。

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規定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一)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房改成本價的2%。

(二)售房單位按照多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20%、高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30%,從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三、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繳納程式是怎麼樣的?

根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五條規定:

業主大會成立前,商品住宅業主、非住宅業主交存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或已售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由物業所在地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代管。

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或負責管理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部門)應當委託所在地一家商業銀行,作為本行政區域內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專戶管理銀行,並在專戶管理銀行開立住宅(或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

開立住宅(或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應當以物業管理區域為單位設賬,按房屋戶門號設分戶賬;未劃定物業管理區域的,以幢為單位設賬,按房屋戶門號設分戶賬。

業主大會成立後,應當按照下列規定劃轉業主交存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一)業主大會應當委託所在地一家商業銀行作為本物業管理區域內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專戶管理銀行,並在專戶管理銀行開立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

開立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應當以物業管理區域為單位設賬,按房屋戶門號設分戶賬。

(二)業主委員會應當通知所在地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涉及已售公有住房的,應當通知負責管理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部門。

(三)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或者負責管理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部門應當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通知專戶管理銀行將該物業管理區域內業主交存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賬面餘額劃轉至業主大會開立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賬戶,並將有關賬目等移交業主委員會。

綜合上面所說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一般是屬於專門使用在住宅的共有部位,這些資金是由業主來進行先交從而存在專門的管理銀行之內,但對於要啟用此資金的時候就一定要通知各業主,這也是為了更好的保障到各業主的合法權益和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