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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廉租房申請條件

成都申請廉租住房的家庭須同時具備以下三個條件:
1、民政機構確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或家庭年收入在2.8萬元以下的家庭(該收入標準線為2010年至2011年度中心城區廉租住房保障物件的收入標準線,收入標準線由市、區(市)縣每二年調整一次,並向社會公佈);
2、原有住房人均建築面積在16平方米以下;
3、家庭人口兩人以上(含兩人),主申請人必須具有本市五城區(含高新區)正式戶口
法律依據:
《廉租住房保障辦法》第十六條
申請廉租住房保障,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一)家庭收入情況的證明材料;
(二)家庭住房狀況的證明材料;
(三)家庭成員身份證和戶口簿;
(四)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證明材料。

成都廉租房申請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