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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廉租房申請的條件是什麼

廉租房 閱讀(2.09W)

一、成都廉租房申請的條件是什麼?

成都廉租房申請的條件是什麼

申請廉租住房必須同時具備以下三個條件:

1、民政部門確認的較低生活保障家庭或家庭年收入在3.4萬元以下的家庭;

2、申請家庭成員兩人以上(含兩人),主申請人必須具有本市五城區(含高新區)正式城鎮戶口;

3、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在16平方米以下。

擁有本市五城區(含高新區)正式城鎮戶口,民政部門確定的較低生活保障單身居民或年滿35週歲,且年收入低於2萬元的單身居民,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6平方米,可以申領租賃補貼。

二、不得申請廉租房的情形:

1、單身(含離異)申請人未滿35週歲。但經民政部門認定的社會救濟、社會救助的孤兒除外;

2、離婚不足2年的;

3、在5年之內有住房轉讓行為且轉讓住房的建築面積超過廉租住房保障面積標準的,不納入保障範圍。但申請家庭成員中直系親屬因患重大疾病轉讓住房並提供有關證明的除外;

4、領取城鎮居民社會保障金的被拆遷人,在拆遷補償中已按《石家莊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實施辦法》四十五條規定政策獲得補償安置的;

5、掛靠戶口所掛靠的地址不存在或不是居住房屋的;

6、擁有轎車或經營性機動車的;

7、興建、購買商業用房或高標準裝修現有住房的;

8、出資安排子女出國留學或就讀高收費學校的;

9、住房保障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不得申報的情況。

三、申請廉租房的流程:

戶主向戶口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交身份證影印件、低保證、民政部門核發的低收入家庭核准證或城市居民低保證以及申請人所在工作單位或者居委會出具的居住狀況證明等資料。

街道辦事處在 30 個工作日內對申請人相關情況進行調查稽核;再由區、縣民政部門在15 個工作日內提出稽核意見。

之後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在15 個工作日內進行復審並簽署意見。

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經公示無異議或經複核異議不成立的,確定為廉租住房保障物件。

如果說經濟適用房完全是為了解決中等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可以說廉租房本身針對的就是貧困家庭。廉租房的產權一直就是歸國家所有的,因此廉租房只能用來居住,絕對不允許銷售,也不會有房產證。不過,廉租房的戶型,配套設施等這些相對來說也是很受限制的,甚至有些廉租房的裝修質量也參差不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