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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成都公租房申請條件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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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成都公租房申請條件是什麼?

申請成都公租房申請條件是什麼?

五城區及高新區公共租賃住房的保障物件為中等及中等偏下收入無房家庭、單身無房職工和農村進城務工人員。

(1)中等及中等偏下收入無房家庭:家庭年收入在7萬以下和7萬-10萬(含10萬)兩檔;家庭人口兩人以上(含兩人),申請人必須具有五城區及成都高新區正式戶口。家庭成員之間有法定的贍養、撫養或撫養關係,包括申請人及配偶、子女、父母等。申請人已婚的,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須作為共同申請人;

無自有產權住房或未承租公房。

(2)單身無房職工: 個人年收入在3.5萬以下和3.5萬-5萬(含5萬)兩檔;具有五城區及成都高新區正式戶口,大中專院校及職校畢業3年以上(含3年);

在五城區及成都高新區就業,並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無自有產權住房或未承租公房。

(3)農村進城務工人員家庭或個人年收入在規定的收入標準以內;

二、公租房申請的規定是什麼?

具有本市戶籍;

在五城區及高新區及成都高新區就業,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連續繳納綜合社會保險或城鎮職工社會保險2年以上(含2年);在五城區及成都高新區無自有產權住房或未承租公房。

申請人首先需持身份證到居住地或工作單位所在地社群免費領取申請表格。在申請表填寫完整後,可憑身份證、戶口簿(或就業勞動合同、工商營業執照影印件)、住房、工資等證明到居住地或工作單位所在地社群報名。

如收入過低無法負擔公租房租金,報名時先申請公租房,符合廉租條件的可同時申請租金補貼,政府將採取發放租金補貼形式補齊廉租房與公租房之間的差價。如果原來曾與父母、兄弟姐妹一同申請過保障性住房,現在因結婚出嫁等原因分戶,則需提供相關證明到市保障房管理局申請退出有原保障房的共同申請人(如退出後原申請人還符合條件的繼續保留原住房,不符合的按政策收回保障性住房),再按有關程式進行公租房的報名。

公租房申請、審批、分配的具體程式是:個人如實申請→社群評議(入戶調查、群眾評議)→街道初審→區人民政府(管委會)複審→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住房申請局審定→張榜公示→公開搖號配租→簽約入住。對出具虛假證明材料的單位和個人,將由市保障房管理局提請有關部門依法依紀追究相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在我們國家,為了保障普通勞動者的住房的需求,所以規定的可以申請公租房,但是公租房必須是當事人符合條件,比如說應當是屬於低收入者,而且是沒有住宅居住的,否則是不允許申請公租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