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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抵押合同有哪些內容

房產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3.34W)

房產抵押合同有哪些內容

房產抵押登記是辦理房產抵押貸款的必經途徑,否則房產抵押行為就無法律效力,當事人雙方的合法權益也無法得到保障。那麼您知道如何辦理房產抵押登記嗎?辦理房產抵押登記時必須提交房屋抵押合同,那麼房屋抵押合同怎麼寫,有哪些內容呢?看了下文您就知道問題的答案了。

一、如何辦理房產抵押登記

房地產抵押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抵押當事人應到房地產所在地的房屋管理部門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手續,房地產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記之日起生效。

辦理登記時,抵押當事人應提交下列檔案:

(一)主合同及抵押合同;

(二)抵押當事人的身份證明或法人資格證明;

(三)抵押登記申請書;

(四)《國有土地使用證》、《房屋所有權證》或《房地產權證》,共有的房屋還須提交《房屋共有權證》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證明;

(五)以預售的商品房作抵押的,須提交生效的商品房預售合同;

(六)可以證明抵押人有權設定抵押權的檔案與證明材料;

(七)可以證明抵押房地產價值的材料,如有效的房地產評估報告;

(八)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其他檔案。

登記機關對材料進行稽核後予以登記發證,在原《房屋所有權證》上做抵押情況註記交給借款人,同時向銀行頒發《房屋他項權證》。

二、房產抵押合同有哪些內容

(一)房地產抵押合同應當載明下列主要內容:

1、抵押人、抵押權人的名稱或者個人姓名、住所;

2、主債權的種類、數額;

3、抵押房地產的處所、名稱、狀況、建築面積、用地面積以及四至等;

4、抵押房地產的價值;

5、抵押房地產的佔用管理人、佔用管理方式、佔用管理責任以及意外損毀、滅失的責任;

6、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7、抵押權滅失的條件;

8、違約責任;

9、爭議解決方式;

10、抵押合同訂立的時間與地點;

11、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二)以在建工程抵押的,抵押合同還應當載明以下內容:

1、《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編號;

2、已交納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或需交納的相當於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款額;

3、已投入在建工程的工程款;

4、施工進度及工程竣工日期;

5、已完成的工作量和工程量。

(三)抵押合同的必備內容

抵押合同的必備內容,是指抵押合同中必須具備的條款。欠缺該條款,抵押合同無從成立。《擔保法解釋》第56條第1款規定:抵押合同對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抵押財產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根據主合同和抵押合同不能補正,或者無法推定的,抵押不成立。

以上就是對“如何辦理房產抵押登記,房產抵押合同有哪些內容”的法律解讀。這裡需要提醒的是,房產抵押合同一般都是由銀行直接提供,不排除裡面會存在一些風險,因此在您簽訂合同前,最好還是請律師幫助分析其中的利弊,以免簽完合同後才知道問題的存在,後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