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住房公積金如何登出?
繳存單位發生登出(撤銷)、合併、破產、上級單位代繳、中介機構代繳等情況時,應自發生以上情況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登出登記。並自辦理登出登記之日起20日內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稽核資料,到繳存銀行辦理賬戶登出手續。
一、單位到中心辦理登出登記應提供以下證明、資料
1、 單位登出(撤銷)
(1)企業登出: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登出核准通知書”或經稅務部門批准的“登出稅務登記申請審批表”檔案原件及影印件一份、單位填制蓋章的《成都市住房公積金登出登記表》(表13)一式三份;
(2)機關事業單位撤銷:機構編制委員會的撤銷檔案原件及影印件一份、單位填制蓋章的《成都市住房公積金登出登記表》(表13)一式三份。
2、單位合併
(1)企業合併: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企業合併檔案原件及影印件一份、
單位填制蓋章的《成都市住房公積金登出登記表》(表13)一式三份;
(2)機關事業單位合併:機構編制委員會的合併檔案原件及影印件一份、
單位填制蓋章的《成都市住房公積金登出登記表》(表13)一式三份。
3、 單位破產
法院的破產公告、單位填制蓋章的《成都市住房公積金登出登記表》(表13)一式三份。
4、上級單位代繳
上級單位出具的代繳證明檔案原件及影印件一份、單位填制蓋章的《成都市住房公積金登出登記表》(表13)一式三份。
5、中介機構代繳、
中介機構出具的代繳證明檔案、代繳住房公積金協議原件及影印件一份、單位填制蓋章的《成都市住房公積金登出登記表》(表13)一式三份。
二、單位到銀行辦理賬戶登出需提供資料
根據人民銀行有關規定提供材料,請向繳存銀行諮詢。
三、辦理流程
單位到中心領取登出登記表格→單位填制登記表格並準備相關證明、資料報中心稽核→中心稽核通過,出具稽核意見→單位持中心稽核鑑章的登出登記表格到繳存銀行辦理賬戶登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