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現在城市的不斷髮展,過去屬於農村地區的,現在也是被劃為了城市的4環、5環等等。而過去農村居民在集體土地上修建的房屋,現在也開始出售給一些外來人口。這樣的房屋一般是屬於小產權房。而大家都清楚買房子的時候需要辦理房產證,那此時小產權辦理房產證是否可以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一、什麼是小產權房?
小產權房也叫“鄉產權房”,它並不是法律意義上的概念,而是一種約定俗成的稱謂。
一般,小產權房是由村集體組織或開發商憑藉新農村建設等名義出售的建築在農村集體土地上的房屋,或者是由農民自行組織建造的用於銷售的住房,未繳納土地出讓金等費用,其產權證由鄉政府或村政府頒發。
二、哪些屬於小產權房?
小產權房一般分為兩類:
1、農民宅基地上建成的用於銷售的房子
在集體建設用地上建成的,即“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子。法律是允許鄉村集體組織在集體土地上建造住宅的。只要依法辦理了相關審批手續,就是合法建築。
這類房產能買賣或轉讓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相關規定,農村宅基地屬於集體所有,村民對宅基地也只是享有使用權,農民將房屋賣給城市居民的買賣行為不能受到法律的認可與保護。因此,小產權房是不能向非本集體成員的第三人轉讓或出售的,只能在集體成員內部轉讓、置換。
2、在集體鄉鎮企業用地或者佔用耕地違法建設的用於銷售的房子
在集體鄉鎮企業用地或者佔用耕地違法建設的房屋,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因此,這類的房子也是不能進行購買和轉讓的。
三、小產權辦理房產證是否可以
小產權房沒有國家發放的土地使用證和預售許可證,即便交易,國土局、房管局也不會對購房合同進行備案。
在國土資源部、住房與城鄉建設部聯合發出的《關於房屋交易與不動產登記銜接有關問題的通知》中也明確規定要防止小產權房通過不動產登記合法化。因此,小產權房不具有嚴格法律意義上的產權,其交易一旦產生糾紛,也不會受法律保護。
四、買小產權房有什麼風險?
1、產權無保障
小產權房,沒有國家頒發的房產證或不動產證,不能像大產權房一樣具有房屋所有、轉讓、處分、收益等權利,而且不能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手續。
2、有拆遷風險
如果購房者購買了違法用地、違法建設的小產權房專案,一旦遇到國家徵地或拆遷的情形,將面臨房屋被依法拆除而又無法要回房款的雙重困境。
3、購房合同不受保護
小產權房的買賣交易中,由於雙方簽署的購房合同不是法律認可的正式購房合同,因此,如果買賣交易中出現違約或者糾紛,將會缺少法律的支援。
4、不能貸款
因為小產權房不能在房地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所以就不能辦理他項權抵押,也就說是無法辦理銀行貸款的,那麼就增大了購房的資金壓力和風險。
小產權房本上就是一種特殊的房產,這是與大產權房相對應的概念。現實中,只有屬於大產權房的,那麼才能辦理國家統一頒發的房產證。而即使小產權辦理房產證,那也是屬於鄉鎮上的鄉產權證,這與我們經常說的房產證其實並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