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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訴訟缺席判決 | 法院能判離嗎

民事訴訟 閱讀(2.02W)
離婚訴訟缺席判決 法院能判離嗎

受案範圍,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具有國家行政職權的機關和組織及其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不服,依法提起訴訟的,屬於人民法院行政訴訟的受案範圍。公安機關和司法機關都有明確的管理範圍,比如普通的基層法院不能審理涉外專利侵權案件,這在法律中有明確的規定,所以,當事人在起訴時候,一定要明確是否在該法院的受理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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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離婚中什麼是缺席判決,法院會支援缺席判決嗎

訴訟離婚中什麼是缺席判決,是指開庭審理案件時,只有一方當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依法對案件進行審理之後所作出的判決。一般不得缺席判決,除非被告已經被依法宣告失蹤。離婚案件中的當事人除了無法表達意志或因特殊情況無法到庭外,當事人必須到庭,因為離婚案件屬於不到庭就無法查清事實的案件、具有身份性質。原告不到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被告經2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仍不到庭的,可以拘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