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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辯護針對的主體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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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當中確實有很多的事情都是由個人的經濟能力來決定的,有一些經濟比較窘迫的人群在打官司的過程當中就特別的吃虧,關鍵就是在於看著對方聘請的那些特別高階的律師,眼睜睜的敗掉了官司,直到法律援助出臺以後才彌補了這一漏洞。如果有意申請法律援助,肯定也要詳細的瞭解一下法律援助辯護針對的主體是什麼?

法律援助辯護針對的主體是什麼?

一、法律援助辯護針對的主體是什麼?

(一)具備以下條件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可申請法律援助:

1、有充分理由證明為保障自己合法權益需要幫助;

2、確因經濟困難,無能力或無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務費用(公民經濟困難標準由各地參照當地政府部門的規定執行)。

(二)盲、聾、啞和未成年人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沒有委託辯護律師的,應當獲得法律援助。

其他殘疾人、老年人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因經濟困難沒有能力聘請辯護律師的,可以獲得法律援助。

可能被判處死刑的刑事被告人沒有委託辯護律師的,應當獲得法律援助。

(三)刑事案件中外國籍被告人沒有委託辯護人,人民法院指定律師辯護的,可以獲得法律援助。

(四)經審查批准的法律援助申請人或符合條件、接受人民法院指定的刑事被告人、嫌疑人為受援人。

在法律援助過程中,受援人可以瞭解為其提供法律援助活動的進展情況;

受援人有事實證明法律援助承辦人員未適當履行職責的,可以要求更換承辦人。

(五)受援人因所需援助案件或事項的解決而獲得較大利益時,應當向法律援助機構支付服務費用。

二、法律援助的申請方法

可以到區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申請。刑事訴訟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1、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詢問後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聘請律師的;

2、公訴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訴訟代理人的;

3、自訴案件的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訴訟代理人的;

4、公訴人出庭公訴的案件,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或其他原因沒有委託辯護人,人民法院為被告人指定辯護時,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提供法律援助。

5、條件同上

由此得知,法律援助辯護針對的主體都是非常特殊的,需要有充分的提供法律援助辯護的理由,而且要向法律援助機構證明自己確實是經濟非常困難的,一般針對那些未成年人和聾啞人群體,有可能會被判處死刑但是當事人沒有能力委託辯護律師的,都會提供法律援助為其進行辯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