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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了認罪認罰書之後可以反悔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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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罪認罰從寬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願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對於指控犯罪事實沒有異議,同意檢察機關的量刑意見並簽署具結書的案件,可以依法從寬處理。  

簽了認罪認罰書之後可以反悔嗎?

網友諮詢:  簽了認罪認罰書之後可以反悔嗎?

  律師解答:  可以。  犯罪嫌疑人自願認罪,同意量刑建議和程式適用的,應當在辯護人或者值班律師在場的情況下籤署認罪認罰具結書。犯罪嫌疑人被羈押的,看守所應當為簽署具結書提供場所。具結書應當包括犯罪嫌疑人如實供述罪行、同意量刑建議、程式適用等內容,由犯罪嫌疑人、辯護人或者值班律師簽名。辦理認罪認罰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告知被告人享有的訴訟權利和認罪認罰的法律規定,聽取被告人及其辯護人或者值班律師的意見。庭審中應當對認罪認罰的自願性、具結書內容的真實性和合法性進行審查核實。  

律師補充:  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在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前反悔的,具結書內容失效,人民檢察院應當在全面審查事實證據的基礎上,依法提起公訴。審判階段反悔的,被告人可能無法享有原本的從寬優惠。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審理查明的事實,依法作出裁判。案件審理過程中,被告人反悔不再認罪認罰的,可能直接帶來程式的轉換,對適用速裁程式或者簡易程式審理的案件,被告人反悔不再認罪認罰的,應當轉換成合適的程式審理。  

【法律依據】  《關於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指導意見》  5.適用階段和適用案件範圍。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貫穿刑事訴訟全過程,適用於偵查、起訴、審判各個階段。  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沒有適用罪名和可能判處刑罰的限定,所有刑事案件都可以適用,不能因罪輕、罪重或者罪名特殊等原因而剝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願認罪認罰獲得從寬處理的機會。但“可以”適用不是一律適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認罪認罰後是否從寬,由司法機關根據案件具體情況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