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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協議書之後可以反悔嗎?

離婚 閱讀(1.94W)

一、離婚協議書怎樣才有效?

離婚協議書之後可以反悔嗎?

辦理離婚登記後,備案於民政局的離婚協議是生效的,經過婚姻登記管理部門登記的即有法律效力,無需公證。但是經過公證的離婚協議書效力更強,公證處事代表國家行使公證權,也就是說離婚協議的內容經過了國家的認可。今後除非有充分的相反證據證明離婚協議的內容不實,否則法院一定會支援經過公證的離婚協議。如果為了避免以後有麻煩,最好還是能公證一下。

現實中,因為不少夫妻在離婚之前沒有搞清楚怎樣寫離婚協議書才有效,因而雖然簽訂了書面的離婚協議書,但因為內容不符合法律的規定,從而導致無效,這最終肯定還是會影響到當事人的利益。

二、簽了離婚協議書之後可以反悔嗎?

離婚協議是夫妻雙方協商一致達成的,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受法律保護。離婚協議中關於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問題一經雙方合意,沒有正當理由,任何一方在未徵得對方同意的情況下,都不可擅自變更,特別是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按照我國現行《婚姻法》的規定,離婚有兩種方式:一種是訴訟離婚,一種是協議離婚。

協議離婚是夫妻雙方合意解除夫妻關係的法律行為。離婚的法律後果是解除夫妻間的身份關係,所以,我國法律在允許雙方協議離婚的同時,要求協議離婚必須滿足一定的條件:

1、離婚雙方的當事人必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男女雙方離婚的意思表示必須真實;

3、離婚協議必須是男女協商一致達成的,且符合法律規定;

4、協議離婚須得到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的審查批准。

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