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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離婚怎麼辦理 | 訴訟流程來了!

法律常識 閱讀(7.25K)

隨著經濟、文化的全球化,跨國婚姻越來越常見,夫妻雙方或一方移民、出國的情況也越來越多。隨之而來的,就是涉外離婚訴訟案件量的激增。下面北京安嘉律師事務所就為大家詳細介紹:

涉外離婚怎麼辦理?訴訟流程來了!

但涉外離婚訴訟程式比較繁瑣,並且一旦提交給法院的訴訟材料出現問題,也會嚴重拖慢訴訟的程序,此時委託懂得涉外程式的律師便體現出了其應有的價值。

以下我們先來了解一下,涉外離婚相關的訴訟程式以及訴訟材料。

01公證認證

首先,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在域外(不包括港澳臺)形成的有關身份關係的證據材料需要經過公證認證,但對於域外形成的身份關係以外的證據則只需經過公證即可。

身份關係的證據材料是指結婚證、孩子的出生醫學證明。對於婚姻案件來講,身份關係以外的證據則主要是指感情破裂的證據以及撫養費、財產類證據。

此時,律師的作用不僅僅是指導當事人做公證認證,更可以指導當事人收集證據,以便更好的爭取利益。

02指定機構翻譯

其次,上述證據經過公證認證以後,還需要到法院指定的翻譯機構進行翻譯。因為不同省份的法院指定的翻譯機構亦不同,所以,大家可以根據實際需要去當地法院網查詢指定的翻譯機構。

03管轄法院

再次,上述程式完成後,便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案件的管轄法院了。雖然個案不同,但是確定管轄法院的基本原則仍然是“原告就被告”,特殊情況下適用“原告住所地管轄”。

04法院立案

第四,確定管轄法院後,當事人便可以帶著原告的身份證明、起訴書以及相關的證據材料去法院立案。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起訴書寫得不合格,或者證據材料有問題,法院是不會立案的。

05訴訟程式

第五,法院受理案件後,會涉及到送達、開庭、判決等具體的訴訟程式。

①關於涉外送達。

此時,如果當事人在國內沒有委託律師,則涉外送達時間會非常漫長,但如果國內有律師,則會非常節省時間。兩個不同的程式,對於時間的影響簡直是兩個極端。

②關於開庭。

送達後,法院會組織開庭,我國法律規定,離婚案件的當事人原則上是需要本人出庭的,但經法院允許的除外。

此時如果有律師的話,律師會提前和法院聯絡,申請當事人不出庭。且在正式開庭時,律師亦會出庭,並根據當事人的指示完成庭審,為當事人爭取更多的利益。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一方當事人是外國人或者雖然雙方都是中國人,但在外國締結婚姻,此時如果要在外國證明自己的婚姻狀況,那麼就只能訴訟離婚,因為離婚判決可以得到國外的承認。

如果想省時省心走完離婚訴訟流程,還是建議委託專業律師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