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法律顧問>法律>

工商登記對抗善意第三人

法律 閱讀(1.55W)
工商登記對抗善意第三人
工商登記對抗善意第三人
所謂善意第三人,是指該第三人不知道法律關係雙方的真實情況,通常是指合法交易中,不知情的,已經辦理了登記的權利人。善意取得,是指無權處分他人動產的佔有人,不法將動產轉讓給第三人以後,如果受讓人在取得該動產時出於善意,就可以依法取得對該動產的所有權,受讓人在取得動產的所有權以後,原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讓人返還財產,而只能請求轉讓人(佔有人)賠償損失。這裡的第三人就是善意第三人。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條,以動產抵押的,抵押權自抵押合同生效時設立;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