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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死亡認定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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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死亡認定流程
工傷死亡認定流程
工傷職工在工作中因遭受事故傷害,或者因職業病導致死亡的,如果用人單位自事故發生之日起一個月內未給該職工申請工亡認定,工亡職工的近親屬可以在事故發生之日起一年內申請工亡認定。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工傷認定申請表、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是證明、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五條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後,應當從其建立的醫療衛生專家庫中隨機抽取3名或者5名相關專家組成專家組,由專家組提出鑑定意見。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根據專家組的鑑定意見作出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必要時,可以委託具備資格的醫療機構協助進行有關的診斷。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勞動能力鑑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鑑定的單位和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