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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試用期內怎麼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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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試用期內怎麼交

對於每一位的勞動者而言,憑藉自己的勞動成果獲得報酬是一件開心的事。而每每員工去公司面試,最關心的一個核心就是公司對於員工的工資水平和員工福利待遇。現在的福利待遇指企業為了保留和激勵員工,福利是非現金形式的報酬,而津貼是以現金形式固定發放的。工資的及時發放以及福利的保障是提高員工工作積極性最為有效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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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社保怎麼交

 新單位三個月試用期內的社保應該繳納。

根據法律規定,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用人單位必須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用。試用期也屬於勞動關係存續期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公司試用期不為員工繳納社保,系違反勞動法的行為,員工有權解除勞動合同,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或者員工可以要求公司補繳試用期的社保費用。

用人單位不應當存在試用期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僥倖心理,如果勞動者在試用期發生工傷等情況,用人單位將承擔本應由社保基金所支付的全部賠償費用。這就是試用期社保怎麼交的解答,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