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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倒閉了還需要繳納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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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倒閉了還需要繳納稅嗎

市場是檢驗公司發展好壞的最重要的指標,如果沒有通過市場檢驗,公司就會破產。破產後依法律程式需要進行破產清算,清償職工工資、公司債務等,清算完後,該公司就不存在了。《公司法》中的破產清算是指處理經濟上破產時債務如何清償的一種法律制度,即在債務人喪失清償能力時,由法院強制執行其全部財產,公平清償全體債權人的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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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倒閉了還需要繳納稅嗎

企業倒閉後是否清償國家稅收,主要因素是看企業破產清算的剩餘破產資產存有多少。 如果破產資產只夠清算企業所欠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那麼就可以不用繳納國稅,但是如果清償第一序列之後還有錢就應該依法清償國稅。
法律依據:
《稅收徵收管理法》第六十一條
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設定、保管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帳簿或者保管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記帳憑證及有關資料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罰款。
《企業破產法》第一百一十三條
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後,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一) 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卹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二) 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三) 普通破產債權。
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產企業的董事、監事和高階管理人員的工資按照該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