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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認定哪些情況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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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認定哪些情況不予受理
工傷認定哪些情況不予受理
工傷認定下列情況不予受理:
1、工傷認定提供材料不完整,且經過告知,也沒有補正材料的;
2、工傷認定超過申請時效的;
3、雙方不存在勞動關係的;
4、無明確用人單位的;
5、勞動者超齡;
6、所受的傷不屬於法律規定的工傷範圍的。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