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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設立失敗無過錯發起人需要承擔責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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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設立失敗無過錯發起人需要承擔責任嗎
公司設立失敗無過錯發起人需要承擔責任嗎
公司設立失敗,無過錯發起人需要承擔責任。在公司設立的過程中,因部分發起人過錯導致公司設立失敗的,無過錯發起人也不能免責。法律規定,公司因故未成立,債權人請求全體或者部分發起人對設立公司行為所產生的費用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因部分發起人的過錯導致公司未成立,其他發起人主張其承擔設立行為所產生的費用和債務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過錯情況,確定過錯一方的責任範圍。
所以只要公司設立失敗,不管是有過錯的發起人,還是無過錯的發起人,都是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負責清償相應的債務和費用。

風險提示:公司設立失敗要承擔以下法律責任:
1、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負連帶責任;
2、對認股人已繳納的股款,負返還股款並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的連帶責任;
3、在公司設立過程中,由於發起人的過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損害的,應當對公司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