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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男方離婚起訴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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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男方離婚起訴書

離婚是指在夫妻雙方生存期間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式解除婚姻關係的行為,離婚就意味著夫妻關係的結束,會帶來財產關係的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變更等。根據提出離婚的實際情況不同,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離婚並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兒,對任何一方都是一種損失。當然,這也並不是說不能離婚,在滿足離婚條件的情況下,夫妻之間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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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離婚起訴書怎麼寫


孩子在哺乳期離婚可以通過起訴離婚一份好的離婚起訴書來說,應當具備下列內容:


  (一)要寫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籍貫、工作單位和住址。如果有訴訟代理人,還需寫明訟代理人的姓名、職業、住址、工作單位、代理權的範圍以及與原告之間的關係等。


  (二)主要是陳述婚姻狀況、離婚理由以及訴訟請求。

(1)婚姻狀況中應當寫明何時結婚,在何地登記;怎樣相識,是自由戀愛還是經人介紹,或是包辦、買賣婚姻,是初婚還是再婚;婚後有無子女,子女的年齡及其他情況;現在是否分居,分居多長時間等。

(2)離婚的理由中應當寫明:婚姻基礎怎樣,是好是壞,還是一般;婚後的感情如何;是否常吵打,吵打的主要原因、經過,被告的現在態度如何;是否經過雙方單位或居委會等基層組織的調解,調解的效果怎樣;以前是否到法庭訴訟過,法庭處理結果。如果是因為第三者插足引起的離婚案件,起訴方必須提出證據、證人的姓名和住址。總之,這部分裡要提出自己要求離婚的充分理由。

(3)訴訟請求部分應當寫明自己的離婚態度,離婚後對子女如何撫養、撫養費的承擔,對家庭共同財產如何處置。


  (三)寫明起訴時所送交人民法院的名稱,原告人自己簽名或蓋章,起訴的時間。

起訴狀寫完後,要求一式兩份,送到法院即可。

起訴離婚需要辦理的手續從訴訟程式角度而言,可以分為兩大部分,即訴前準備和訴訟本身。訴前準備是指在起訴前做好起訴的檔案準備、委託律師準備和證據準備。訴訟本身主要是指起訴後的立案、簽收法律文書、開庭前後調解、開庭調查及辯論、和法官進行溝通等工作。

訴前的準備工作要針對自己的目的進行,如果自己想協議離婚,就諮詢律師怎樣儘可能實現協議離婚這一目的,如果自己認為無法協議就諮詢律師怎樣起訴離婚,目的不同,準備工作就不同。就起訴離婚而言,要準備好的檔案包括:

1、證明身份的身份證、對方的身份證影印件或身份證號碼(可請律師調查其身份資訊)、結婚證、出生證;

2、其次是證明雙方感情不好的證據,如簡訊記錄、電子郵件聊天記錄等、悔過書、保證書等等。

3、財產的資訊證明,如房產證(無房產證可請律師調取房產檔案)、車輛行駛證、銀行賬號等。

4、爭取孩子撫養權的證據,如收入證明等,各案不同具體需要因人而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