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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超過訴訟時效應該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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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超過訴訟時效應該如何處理
債務超過訴訟時效應該如何處理
(1)向法院起訴要求其還款
訴訟時效期滿,債權人喪失的只是勝訴權但是債權人自身的實體權利並未喪失,債權始終存在,債務人雖可拒絕履行其義務,債權人請求權的行使僅發生障礙,但權利本身及請求權並不消滅。因此,當事人超過訴訟時效後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在訴訟中,法官無權主動釋明並適用該時效的規定,需要由當事人提出適用該制度。在確定借款事實的前提下,若庭審中債務人未注意債務已過訴訟時效並以此提出抗辯,債權人實體權利就能受到法律的保護。
(
2)讓債務人繼續還款
債權人可以繼續讓債務人還錢,債務人願意還錢,債權人的債權得到法律保護,債務人不能以不當得利為藉口要求債權人退錢。
(
3)要求保證人還款
前提是借款合同裡規定了保證人。在有保證人的情況下,保證人的保證期間會隨著債權的訴訟時效超過訴訟期間的,如果保證人資源還款的話,債權人的債權是受法律保護的,如債務人自願還款一樣,產生一樣的法律效力
【相關延伸】
問:債務轉移和債務承擔區別是什麼?
答:債務轉移和債務承擔區別:在債務轉移情況下,債務人和債權人將與第三人達成轉讓債務的協議,且該協議必須取得債權人的同意,否則債務轉移不生效。而並存的債務承擔是第三人單方表示代替債務人清償債務,並沒有和債權人或債務人達成轉讓債務的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