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被違法偷拆了就沒有補償了嗎
《國家賠償法》第二條規定:國家機關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行使職權,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情形,造成損害的,受害人有取得國家賠償的權利。
房子被誤拆、偷拆後,被拆遷人可以通過行政訴訟要求國家賠償。
除此之外,也可通過訴訟來追究涉事行政機關的行政責任、施工方的違約責任,行政機關還有可能承擔其他責任比如刑事責任等。
但涉及到法律訴訟,證據很關鍵。
被拆遷人必須有證據證明自己房子的損毀是因為拆遷方的誤拆、偷拆造成的,在這樣的前提下,才有可能獲得房子被偷拆、誤拆的賠償利益。
再者,也儘可能提供出房子系拆遷方相關單位誤拆、偷拆的證據線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