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販毒第一次抓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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販毒第一次抓怎麼處理
販毒第一次抓怎麼處理
第一次販毒被抓,應當按照毒品的數量、種類追究刑事責任。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條規定: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一)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鴉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數量大的。
(二)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集團的首要分子。
(三)武裝掩護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檢查、拘留、逮捕,情節嚴重的。
(五)參與有組織的國際販毒活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