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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吸毒被抓怎麼處理?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6.62K)

一、多次吸毒被抓怎麼處理?

多次吸毒被抓怎麼處理?

1、多次吸毒被抓將會按照我們國家的《治安管理處罰法》來進行處罰的,我國《刑法》沒有規定吸食毒品罪。但是吸毒容易引發其他犯罪,吸毒人員犯什麼罪,按什麼罪處罰。單獨的吸食毒品行為不屬於犯罪,但可以給予行政處罰或採取者強制措施。

吸食、注射毒品的,由公安機關處15以下拘留,可以單處或者並處2000元以下罰款,並沒收毒品和吸食、注射器具。吸食、注射毒品成癮的,還應予以強制戒除,進行治療、教育。強制戒除後又吸食、注射毒品的,可以實行勞動教養,並在勞動教養中強制戒毒。

2、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禁毒的決定》第八條規定:

吸食、注射毒品的,由公安機關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單處或者並處二千元以下罰款,並沒收毒品和吸食、注射器具。

吸食、注射毒品成癮的,除依照前款規定處罰外,予以強制戒除、進行治療、教育。

強制戒除後又吸食、注射毒品的,可以實行勞動教養,並在勞動教養中強制戒除。只有經過尿液化驗,毒品為陽性的才能確定為吸毒人員。

治安拘留、罰款、沒收毒品屬於治安處罰,由公安機關決定,不需要法院判決。

強制戒毒,不屬於處罰,屬於強制措施。目的是對吸毒者進行治療和教育。由於強制措施涉及到限制人身自由,最好是動員吸毒者自願戒毒,動員無效的,公安機關有權利決定強制戒毒。強制戒毒的時間為兩個月,提前戒毒的可以提前出院。

二、其他處罰方式是什麼?

行政拘留和強制措施不用經過法院判決,可能造成政府濫用職權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我國《行政訴訟法》規定,受到治安拘留處罰或者被採取勞動教養措施的人如果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這就約束了政府不得濫用治安處罰和強制措施。司法實踐中也很少遇到吸毒人員起訴公安局和政府的。

在日常生活當中,現在大多人認為吸毒並不是一種違法犯罪的行為。確實《刑法》當中並沒有吸毒的相關規定,但是吸毒行為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中的規定,需要對此進行行政罰款,或者是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