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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吸毒怎麼處理

毒品辯護 閱讀(1.87W)

第二次吸毒毒駕,車輛管理所會登出駕駛員機動車駕駛證,駕駛員會被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兩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第二次吸毒怎麼處理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二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二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非法持有鴉片不滿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滿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脅迫、欺騙醫務人員開具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