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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吊銷未登出簽署協議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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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吊銷未登出簽署協議是否有效
公司吊銷未登出簽署協議是否有效
公司吊銷後未登出簽署的協議如果和公司破產清算無關的則無效。因為公司被吊銷後,在公司清算期間不能從事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所以吊銷後的協議都屬於無效。
    合同無效後合同本身會成為無效合同,是指合同雖然已經成立,但因其嚴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當事人之間的合約賦予其法律效力。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損害社會公共利益;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無效合同的特徵:
    1、具有違法性
    所謂違法性,是指違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和社會公共利益。
    2、具有不履行性
    不履行性是指當事人在訂立無效合同後,不得依據合同實際履行,也不承擔不履行合同的違約責任。
    3、無效合同自始無效
    無效合同違反了法律的規定,國家不予承認和保護。一旦確認無效,將具有溯及力,使合同從訂立之日起就不具有法律約束力,以後也不能轉化為有效合同。
    一般無效合同產生的法律後果:
    1、返還財產,包括單方返還和雙方返還;
    2、折價補償,當財產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時,按照所取得的財產的價值進行折算進行補償;
    3、賠償損失,一方當事人因合同受到損失,另一方當事人對此有過錯時,應賠償受害人的損失。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條,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者確定不發生效力後,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損失;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