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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起訴離婚手續怎麼辦理

離婚律師解答 閱讀(2.69W)

外地離婚分為兩種情況,第一種情況是,如果雙方同意協議離婚,並非必須到頒發結婚證的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可以到任何一方的戶籍所在地辦理。第二種情況是如果雙方不同意協議離婚,則原告需要到被告住所地的基層人民法院起訴離婚。

外地起訴離婚手續怎麼辦理

被告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戶籍所在地,但是經常居住地與住所地不一樣的,以經常居住地為住所地,經常居住地是指被告居住滿1年以上的地方。如果原告需要在被告經常居住地提起離婚訴訟,就需要原告提交相關的證據來證明被告是有經常居住地的,比如被告的暫住證、租房證明、工作證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