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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設施重大安全事故罪與一般教育設施安全事故的界限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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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設施重大安全事故罪與一般教育設施安全事故的界限是什麼
教育設施重大安全事故罪與一般教育設施安全事故的界限是什麼
兩者的關鍵在於危害後果的嚴重程度不同:
1、構成教育設施重大安全事故罪,必須發生重大傷亡事故。
2、如果沒有發生重大傷亡事故,只發生一般傷亡事故的,則不成立教育設施重大安全事故罪,只能以一般教育設施安全事故論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