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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量申訴處理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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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量申訴處理單

訴訟管轄是指各級法院之間以及不同地區的同級法院之間,受理第一審民商事案件智慧財產權案件及其他各類案件的職權範圍和具體分工。管轄可以按照不同標準作多種分類,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具體案件的訴訟管轄,並不能只根據級別管轄或地域管轄加以判斷,而應將相關規則相結合,綜合判斷。地域管轄、專屬管轄、協議管轄均不得違反級別管轄的規定。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質量罰款申訴的方法都有哪些內容?

 首先,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對使用者、消費者提出的產品質量申訴應當予以登記,以便歸檔備查。
  其次,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應當在接到產品質量申訴後7日內作出自行處理、移送處理和不予處理的決定,並告知申訴人。
  辦法之所以規定了三種處理方式,並不要推卸責任,主要是因為任何一個國家機關都有其職權範圍,它只能根據法律的規定處理其許可權範圍內的事情。在社會生活中,有關產品質量的申訴是大量的,而且種類繁多,不可能全部都由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處理。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與其他部門在解決產品質量罰款申訴上有分工,屬於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職權範圍的,技術監督部門必須管,這就叫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