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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物權是單務合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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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物權是單務合同嗎

抵押擔保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某一特定物的佔有,而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債務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車等財產作為自己債權擔保的行為就叫做抵押擔保,作為擔保的一種方式,我國法律對債務人相關的財產能否作為抵押物以及相關的抵押順序是做了明確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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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單務合同


單務合同是指只有一方當事人承擔給付義務的合同。在單務合同中,當事人雙方不存在對待給付關係,一方僅承擔義務而不享有權利,另一方則相反。單務合同有兩種情況:一種是隻有單方承擔義務的情況,如在借用合同中,只有借用人負有按約定使用並按期返還借用物的義務,出借人不負合同義務;另一種情況是一方承擔合同的主要義務,另一方只承擔附屬義務,雙方的義務不存在對待給付關係。例如,合同法允許贈與附義務,但贈與人交付贈與財產與對方的附屬義務之間不存在對價關係,因而贈與合同仍屬於單務合同。如贈與、無息借貸合同、無償保管合同等為典型的單務合同。
無償委託、無償保管、附義務之贈與、使用借貸、自然人間的借款合同等都是單務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