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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房屋產權過戶有哪些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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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房屋產權過戶有哪些手續
民法典中房屋產權過戶有哪些手續
房屋產權過戶需要的手續因過戶方式的不同而不同。
一、繼承房產過戶需要的手續如下:
1、繼承人需要到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的公安局辦理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
2、繼承人需到市公安局或者是區公安局辦理自己的繼承人證明;
3、繼承人需要攜帶上述的材料以及自己的身份證件、被繼承人的房產證或者是其他形式的房產證明前往房屋所在地的房管交易辦理繼承房產過戶手續。
二、贈與過戶需要的手續如下:
(
1)贈與人與受贈人訂立贈與書;
(
2)受贈人憑原房屋所有權證、贈與書,交納契稅,領取契證;
(
3)前往公證處辦理公證;
(
4)前往相關部門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並提交相關資料;
(
5)贈與人將房屋交付給受贈人。
三、買賣過戶需要的手續如下:
(
1)買賣當事人簽訂書面買賣合同;
(
2)買賣當事人在買賣合同簽訂後90日內持房地產權屬證書、當事人的合法證明、買賣合同等有關檔案向房地產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並申報成交價格;
(
3)房地產管理部門對提供的有關檔案進行審查,並在7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申請的書面答覆,7日內未作書面答覆的,視為同意受理;
(
4)房地產管理部門核實申報的成交價格,並根據需要對轉讓的房地產進行現場查勘和評估;
(
5)買賣當事人按照規定繳納有關稅費;
(
6)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屋權屬登記手續,核發房地產權屬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