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法律顧問>法律>

寧波登出房產抵押登記

法律 閱讀(1.55W)
寧波登出房產抵押登記
房產檔案中未辦結的抵押登記如何撤銷
當事人可以持身份證,戶口本,婚姻情況證明,住房的他項權證,以及抵押權滅失的證明,到住房所屬房管部門申請辦理登出抵押手續。《房屋登記辦法》:第四十八條經依法登記的房屋抵押權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權利人應當申請抵押權登出登記:(一)主債權消滅;(二)抵押權已經實現;(三)抵押權人放棄抵押權;(四)法律、法規規定抵押權消滅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九條申請抵押權登出登記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記申請書;(二)申請人的身份證明;(三)房屋他項權證書;(四)證明房屋抵押權消滅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