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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二手房稅怎麼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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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二手房稅怎麼算

現在我國房地產市場依然比較火爆,房屋買賣數量依然很大,很多樓盤前都能看到買房人的身影,而他們買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資、也可能是居住等,在買賣房屋過錯中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房屋買賣交易中,發生糾紛的概率著實不小,最常見的就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發生糾紛的原因可能是多種多樣的,原因不同解決方法自然也就不盡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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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二手房稅費怎麼算

你好,二手房的稅費計算的確是個讓人頭疼的問題。下面我幫你找了一些關於北京二手房稅費怎麼算的相關資料:

賣方篇

賣方應承擔的稅收和費用

印花稅

成交價×0.05%(暫免徵收)

營業稅

購入後超過2年(含)的普通住房出售的

免徵收—營業稅

購入後超過2年(含)的非普通住房出售的。計算方法:(出售價格-購入價格)×5.6%

購入不足2年的住房出售的。計算方法:出售價格×5.6%

個人所得稅

自行申報

應納稅額=(合同價-購買成本-合理費用) ,按照差額20%的個稅徵收。目前朝陽成本價房如查不到原值的可按照合同價的全額1%徵收個稅;

條件:1、自有唯一一套住房且居住五年以上免徵個人所得稅;2、對出售自有住房與購買價無差額的,可根據原購買房產免除徵收。

土地稅(國土局)

應納稅額=成交價的5%

條件:

1、普通住宅在其轉讓時,暫免徵收土地稅

2、轉讓非普通住宅的,凡居住滿五年或五年以上的,免予徵收土地稅;

3、居住滿三年未滿五年的,減半徵收土地稅;

4、居住未滿三年的,按規定計徵土地稅。

城市維護建設費

該稅在賣方需要交納稅、營業稅的情況下交納,並按照繳納的稅、營業稅的稅費進行計算,若無需繳納稅、營業稅的,也無需繳納該項費用。

附加費

該稅在賣方需要交納稅、營業稅的情況下交納,並按照繳納的稅、營業稅的稅額進行計算,若無需繳納稅、營業稅的,也無需繳納該項費用。

優惠價補足為成本價

以優惠價(標準價)購買房產的,需要補足房產價款後,改成房屋成本價:

當年成本價(城八區按照1560元/平米)×建面×6%=上市可交易

成本價上市補交土地出讓金

以成本價購房或轉為成本價的優惠價購房,若需上市的,需要補交土地出讓金:

當年成本價(城八區按照1560元/平米)×建面×1%=上市交易後成商品房

經濟適用房補交土地收益金

1、2008年4月8號之前,簽訂購房合同的,滿5年出售的,按照合同價的10%繳納(綜合地價款)土地收益金。

2、2008年4月8日之後,簽訂購房合同的,滿5年出售的,按照出售價與原購房價差額的70%繳納土地收益金。

按經濟適用房管理

房產證上寫有“按經濟適用房管理”的字樣,房屋並非經濟適用房,並非是法律法規強制性禁止交易的房屋。經濟適用房轉讓時需要繳納10%的土地出讓金,而回遷房只需要繳納3%。由此可以看出不能將回遷房視為經濟適用房。(安居房、康居房、危改回遷房、綠化隔離地區)合同價×3%徵收稅費即可。

測繪費

各區規定不同,一般200元左右

買方篇

買方應承擔的稅收和費用

印花稅

成交價×0.05%(暫免徵收)

契稅

普通住宅

個人購買家庭二套住房的,即合同價×3%徵收;

個人購買家庭首套住房,且系90平米以下的,按1%徵收,即合同價×1%;90-140平米合同價×1.5%;140平米以上均按3%徵收。

非普通住宅

成交價(合同價)×3%(超過140平米或50年商業均一樣)

備註說明

1、 普通住房指同時滿足以下3個條件的住房:住宅小區建築容積率在1.0(含)以上,單套建築面積在140(含)平方米以下,實際成交價低於同級別土地上住房 平均交易價格1.2倍以下。首次上市交易的已購公房、危改回遷房、合作社集資建設住房、安居房、康居房、綠化隔離地區農民安置住房等保障性質的住房,享受 普通住房的待遇。

2、根據目前房地產市場的交易習慣,通常買賣雙方會在合同中約定,由一方承擔交易產生的全部稅費,一般都是由買方承擔。(需要有補充協議約定)